转:校团委关于转发选拔优秀团干部和青年骨干到团市委机关锻炼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3-16
学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建设专职、挂职、兼职干部相结合,符合群团组织特点、充满生机活力的机关干部队伍,团市委现面向全市选拔优秀团干部和青年骨干到团市委机关挂职、兼职锻炼。基本情况如下:
1、选拔条件。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知青年、懂青年、爱青年;作风过硬、能吃苦,有奉献精神;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2、工作安排。挂职干部任期一般为2年,不完全对应行政级别,根据干部具体情况可安排担任团市委机关内设部室负责人、副职或干部等职务。挂职干部只转组织关系,不转行政关系,须全职参与团市委机关日常工作。除挂职干部外,本次还将从有议事能力的先进青年典型、专家学者中选拔兼职干部。兼职干部任期根据工作需要灵活掌握,一般为2年,不完全对应行政级别,根据干部具体情况可安排兼任团市委机关内设部室副职或干部等职务。兼职干部需投入一定精力参与团市委机关日常工作,主要在重要事项决策和推动重大工作中发挥优势和作用。
3.工作流程。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在履行相应组织人事程序后向团市委推荐提名,团市委审核汇总全市名单后由团市委书记会审议确定第一批挂职、兼职干部名单及岗位安排。
通知具体事项详见附件,请有意愿的同志于3月21日前与校团委联系。联系人:周从周 电话:83952280。
校团委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