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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寒假期间留宿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时值期末,寒假将近,为保证寒假留宿学生的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秩序,加强对寒假留宿学生的管理,现将学生留宿申请及审批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放假前及寒假期间的信息调研工作

1. 班长统计本班学生假期外出情况(含外地生返家情况),统计内容包括外出时间、目的地、同行者姓名、本人及家庭有效联系方式,填写附件1。

2. 班长统计假期不回家同学的名单,特别要准确统计春节期间(1月27日-1月28日)留校学生,填写附件2。

1月9日16:00将电子版发至chenpujing@cueb.edu.cn。

二、假期留宿工作

假期封楼时间:12012:00

    开楼时间:2612:00

研究生宿舍楼(校内1号宿舍楼、校内2号宿舍楼)不封楼。

申请住宿审核程序如下:

1)学生申请:14日早830112日下午1400上班时间内,寒假期间需要住宿的学生,由本人自行下载并填写《假期办理留宿申请表》(附件4),至学院分团委办公室(工科实验楼312陈老师处)审批。

2)学院审批:学院对学生上交的《假期办理留宿申请表》进行审批,对于确有正当理由需要住宿的同学,学院可予以批准(学院审批后的《申请表》由学生本人留存)。学生在学院填写《假期申请留宿统计表》(附件5)纸制版。

3)学生处审批备案:16日早830112日下午1500上班时间内,学生持学院批准的申请表到学生处(博纳楼125)审批,过期不予办理。学生处对各学院上报的《假期申请留宿统计表》进行统计、备案。

4)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办理留宿:14-112830-1500上班时间内,学生持经学院和学生处批准后的《假期办理留宿申请表》、住宿证到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登记留宿,办理地点:各楼宇值班室。请学院通知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办理假期住宿手续,过期将不予办理。

5)封楼期间,原则上不建议学生在校住宿,家庭经济困难的外地生源学生确有需要的,应在递交申请时说明相关情况,并同时递交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封楼宿舍需要留宿的学生,在119-20日内完成搬家工作。

6)注意事项:寒假期间申请住宿的学生经审批同意后方可留宿。留宿学生经批准后,须严格遵守公寓管理中心的各项要求,住宿期间不得在校外过夜。为保证同学们的安全,寒假期间获准留宿的同学须签订临时住宿协议并严格履行早晚出入学生公寓登记手续。

                                     

                                 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

2017年1月4日